使用者條款
一、立契約書人
線上遊戲使用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利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當您使用本手機應用程式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應用程式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並須遵守當地之法律規定。
二、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則:
(一)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四)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五)儲值:係指甲方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六)點數:係指甲方利用乙方所提供之各種付費方式,換取為支付乙方服務相對價值之單位。
(七)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之運作、營運、進行方式為目的之程式。
(八)開始遊戲:係指甲方申請乙方所提供之線上遊戲服務帳號時。
(九)遊戲套件:係指具備主、副程式,且能完整執行線上遊戲所有功能之軟體。
(十)下載相關軟體:係指由網路下載遊戲套件之行為。
三、認知與接受條款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四、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甲方於本服務中得自行設定一組帳號,經乙方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予甲方使用,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若有違反,甲方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
甲方就取得之密碼需於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方得進行變更。
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而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協助甲方更換新密碼。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其已被遊戲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遊戲系統所扣除之儲值價值之費用,但如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六、電磁紀錄
本服務之所有相關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對本服務之相關電磁紀錄應努力維持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支配之權利。
七、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甲方可向乙方申請電磁紀錄來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一個月,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一個月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帳號證明,並於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九、連線品質
乙方應儘力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非正常停機時間而超過二十四小時以上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若乙方是提供免費制遊戲,則無須負擔任何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若乙方提供為付費制遊戲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被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服務之時間。
十、服務之暫停、停止與變更
於下列情形任一情形發生時,乙方有權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對因此而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服務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1. 對本服務之相關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服務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的人身、資料之完整安全。
如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或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十一、系統安全
乙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如因系統異常,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時,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異常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因本服務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十二、違反遊戲管則規則之處理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或本服務合約時,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其情節輕重,嚴重者得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並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
輕者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除構成合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合約應享之權利。
十三、合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合約時,應於遊戲網站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表達反對之表示者,或繼續使用本遊戲之各項服務,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合約變更之內容。
(二)甲方為表達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合約之通知。
十四、服務之終止
甲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
甲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乙方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合約: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十五、智慧財產權
乙方線上遊戲及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
十六、個人資料之提供
甲方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乙方保留隨時終止甲方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1.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2. 除依法律規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未經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甲方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訊。
3.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乙方於履行契約目的範圍內,得使用甲方之個人資訊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接收乙方之會員電子報。
4. 甲方同意乙方得就甲方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甲方之個人身份,甲方同意並允許乙方為任何合法之使用。
5. 於下列情形發生時,乙方得依法公開甲方之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1)因應法令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要求。
(2)為保障乙方之財產及權益。
(3)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乙方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4)與第三人相關之遊戲歷程,經該第三人向乙方調閱者。
十七、送達
有關本合約所有相關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乙方依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八、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服務管理規範之解釋及適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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